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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文/鏡週刊
「台灣幾乎沒有過勞死,如果有,也是本來自己生病」--彰化縣活力旺企業協會榮譽理事長蕭明仁
2011年2月,在宏達電股價破新高的當天,一名謝姓工程師被發現猝死在租屋處。當時,謝男同事曾表示,他在猝死當天加班的凌晨才離開公司,據查,該名員工在猝死的前半年,平均每個月的加班時數高達68小時。在勞檢結果出爐後,也確認了其生前確實有超時工作的情況。
2013年8月,樹林分局偵查佐王琮郁在家猝死。由於他每天工作超過15小時,且每週至少會有一次連續執勤27小時,在死亡前一個月加班100小時,甚至在死亡前一天還被長官要求銷假。家屬認為,王琮郁是在過勞的身心俱疲下猝死。
2016年11月,台中的公車司機鄭志明在將車輛開回車場後就昏倒在駕駛座上,送醫時血壓高達238,最後因腦出血死亡。據查,該名司機每日平均上班15小時,事發當天,司機在清晨5點半就打卡上班,直到晚上接近9點才下班。家屬認為鄭志明是長期「過勞而死」,今年1月,勞動部也認定了鄭志明為職災致死,而家屬也對捷順公司及台中客運提出告訴。
高教工會祕書長陳政亮在昨日的公聽會上砲火猛烈,他指出《勞基法》為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,若政府只交由工會去勞資協商,則在市場中相對弱勢的勞工勞動條件將受衝擊,他更痛批勞動部長林美珠不適任,沒有透過自己職務保護勞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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